適合人群:
參閱: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①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②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③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④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6年年底。
(三)凡符合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且在《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報名材料:
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復印件、相關證明(原件)
師資力量:
注冊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深專家、教授授課;知名企業優秀職業經理人授課。
課程內容:
根據考試大綱、結合歷年考試命題范圍,由輔導老師對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全面、系統講解,緊密結合教材,從掌握基礎知識的角度出發全面講解考試所必須掌握的全部內容,夯實基礎。通過講解答題思路,傳授應試技巧。知識點、案例、考題三結合使學員強化已掌握的各種知識,幫助考生準確地把握考試方向,做好充分的考前準備。
考試科目:
1.《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2.《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3.《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4.《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考試介紹: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并于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荚嚬ぷ饔扇耸虏、建設部共同負責,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和試題,組織或授權實施各項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考生須在連續兩度內通過4科目的考試,才能取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課程制作: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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