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人群:
參閱: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考條件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材料:
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復印件、工作證明(原件)
師資力量:
崔東紅:副教授,高級工程師.多年從事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考前培訓,擅長《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作為律師多年參予工程糾紛案的辯護,具體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
課程內容:
根據考試大綱、結合歷年考試命題范圍,由輔導老師對注冊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全面、系統講解,緊密結合教材,從掌握基礎知識的角度出發全面講解考試所必須掌握的全部內容,夯實基礎。通過講解答題思路,傳授應試技巧。知識點、案例、考題三結合使學員強化已掌握的各種知識,幫助考生準確地把握考試方向,做好充分的考前準備。
【課程制作:北京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研究室】
考試科目: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成績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簡介
注冊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號令),我國開始實施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荚嚬ぷ饔山ㄔO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建設部建筑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注冊管理: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取得《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市)建設部門申請注冊,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 3 年。有效期滿前 3 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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