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可以是資產型企業,也可以是非資產型企業。事實上,有物流資產的物流企業更具有優勢,擁有資產優勢的以運輸、倉儲起家的“混合型”物流企業,發展壯大的機會更大。
但不是所有的物流企業都擁有物流設施。美國1998年68%的物流企業是非資產性的。我國的物流企業之間、物流企業與工商企業之間也應該用協議、合作、聯盟等方式展開協作,政府在稅收政策上應給予配套扶持。比如,合資合作的物流企業所得稅稅率采用低稅率,提供代理服務的物流企業采用3%的營業稅稅率,鼓勵倉庫的租賃使用,可以減征或免征租賃收入的營業稅,房產稅采用按房產余值的1.5%計稅,租用倉庫的物流企業的租賃支出可以一次性計入費用,降低所得稅稅基等。
根據物流設施建設增量和盤活存量、軟件和硬件并重的原則,政府在制定稅收政策時,對于公益性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給予全額稅收優惠,可采用投資抵免的優惠辦法,即投資主體投資于公益性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其投資額允許抵減企業所得稅的稅基。其他投資額大、投資回收期長的物流基礎設施,如大型物流中心的建設,政府要加以規范引導,在全面規劃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政府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針對我國物流業現有設施閑置率高的問題,政府應加大存量設施的盤活和整合的稅收優惠力度,如對進行技術改造而購進固定資產的,在增值稅方面允許抵扣固定資產所含稅額。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允許固定資產采取加速折舊法,從而降低計稅依據的數額。對企業處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提足折舊,允許報廢時一次性提足折舊,計入稅前利潤。允許用新增所得稅額抵免一定數額的投資額,從而降低所得稅的稅收負擔。在營業稅方面,為了提高物流設施的利用率,物流企業之間租賃設施時,免征營業稅,若是房產設施,免征房產稅。
信息網絡技術、計算機系統技術和通信技術在物流過程中的組合,是構成物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物流業的軟件設施,也是提高物流服務效率的重要技術保障?山梃b以美國為代表的歐美國家的做法,將稅收優惠作為政府推動物流企業技術創新的有效途徑,通過制定形式多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物流企業技術創新的稅負,促進物流企業技術水平的提高。
建議政府對于物流企業用于信息系統建設的資金,應允許抵免企業所得稅或允許稅前扣除,對軟件研發人員的工薪收入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對物流企業購進的信息網絡技術、計算機系統技術和通信技術實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允許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加快技術設備的更新換代;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引導物流企業積極利用EDI、互聯網等技術,促進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