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所承保的標的,是保險所要保障的對象。但被保險人(投保人)投保的并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這個利益,叫做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國際貨運保險同其他保險一樣,被保險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這個保險利益,在國際貨運中,體現在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和所承擔的風險責任上。以FOB、FCA、CFR和CPT方式達成的交易,貨物在越過船舷后風險由買方承擔。一旦貨物發生損失,買方的利益受到損失,所以買方具有保險利益。所以由買方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只在貨物越過船舷后才生效。貨物越過船舷以前,買方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不屬于保險人對買方所投保險的承保范圍。以CIF和CIP方式達成的交易,投保是賣方的合同義務,賣方擁有貨物所有權,當然具有保險利益。賣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在貨物啟運地啟運后即生效。